243/2026/NĐ-CP 号法令,修正 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大型电力消费者之间直接购电和售电的机制(DPPA)

越南政府刚刚于2026年6月26日颁布了第 243/2026/NĐ-CP 号法令,修正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大型电力消费者之间直接购电和售电的机制(DPPA)。以下是新法令的一些亮点。

- 直接购电和售电可通过以下两种形式进行:

(1)通过专用输电线路(离网):涉及本法令第二章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和大型电力消费者之间通过私人连接线路签订电力购买合同以及输送和接收电力;

(2)通过国家电网(并网):涉及本法令第三章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大型电力消费者(或某些地区或集群的授权零售电力单位)之间的远期合同购买电力。

- 可再生能源生产商, 个人 可向电网出售的富余电力占比最高可达其富余电量的50%,同时划定了合格屋顶太阳能发电来源及富余电力买卖的相关条件。

- 大型消费者:那些在过去12个月平均每月至少消耗20万千瓦时的人,消费电量不足12个月的企业,如果每月至少消费20万千瓦时,也将被视为大消费者;(大型消费者从法令草稿的50万kwh/月,降到了20万kwh/月)。

- 数据中心、连接到22kV的电动汽车充电站被正式认定为大型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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